1. 溫州商學院藝術類招生專業為設計學類(本科)、數字媒體藝術(本科)、視覺傳達設計(專科),招收美術類考生(以下所指藝術類僅指代美術類)。
2. 學校承認各省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需參加所在省份藝術類省級統考。
3. 河北省報考我校本科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認可其省統考成績,在文化成績、專業統考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遵循河北省藝術類專業平行志愿的統一投檔排序規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折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如下: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5+(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5。綜合成績相同時,則參照河北省藝術類同分規則排序錄取。以上錄取原則若與河北省相關要求沖突的,以河北省藝術類投檔錄取規則為準。
4. 江西省報考我校的藝術類考生,認可其省統考成績。在專業合格、文化成績雙過線的基礎上,按綜合成績科類、不分首選科目從高到低統一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如下: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專業成績/300)×750×50%。綜合成績相同時,則參照江西省藝術類同分規則排序錄取。以上錄取原則若與江西省相關要求沖突的,以江西省藝術類投檔錄取規則為準。
5. 湖南省報考我校本科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認可其省統考成績,在文化成績、專業統考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遵循湖南省藝術類專業平行志愿的統一投檔排序規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折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如下: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數)=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綜合成績相同時,則參照湖南省藝術類同分規則排序錄取。以上錄取原則若與湖南省相關要求沖突的,以湖南省藝術類投檔錄取規則為準。
6. 河南省報考我校的藝術類考生,認可其省統考成績。在專業合格、文化成績雙過線的基礎上,按排序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排序成績計算方法為: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若仍相同,則參照河南省藝術類同分規則排序錄取。以上錄取原則若與河南省相關要求沖突的,以河南省藝術類投檔錄取規則為準。
7. 浙江、山東、江蘇、福建、貴州、廣西藝術本科專業,藝術專科專業不另設錄取規則,參照各省有關藝術類招生錄取相關規定進行錄取,綜合分計算辦法按照各省規定的辦法執行。相關規則若與所在省投檔錄取規則沖突的,以所在省公布的藝術類投檔錄取規則為準。
8. 本規則由溫州商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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