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立項申報工作的通知
作者: 來源: 時間:2022-05-12 22:55:00 瀏覽:
各學院、各部門: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2022年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立項的通知》(浙教辦函〔2022〕122號),2022年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立項申報開始,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關于項目限額數
今年省教育廳下達給我校的限額數尚未公布,參照去年限上報3項(如有變化,6月30日另行通知)。
二、關于項目資助經費
按照浙教辦函〔2022〕122號文件精神,每項資助經費0.5萬元。
三、關于項目立項的基本要求
1.重點聚焦“互聯網+”、生命健康、新材料、碳達峰碳中和、海洋科技、農業科技、共同富裕、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以及浙江省相關“十四五”規劃闡明的重點研究方向,注重加強基礎研究。認真落實教育部、科技部《關于規范高等學校 SCI 論文相關指標使用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教育部《關于破除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意見》以及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關于提升高等學校專利質量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突出科學精神、創新質量、服務貢獻。
2.項目主要資助副教授(或相應職稱)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的青年教師〔45周歲以下(含)〕。項目申請者必須是項目的實際研究者,并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研究。項目研究人員一般應組成課題組,建有合理的梯隊。
3.正在主持承擔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的,項目立項(包括各渠道項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的,經查實存在學術不端行為或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且在處理期內的教師不得申報。
4.一線教師主持項目的比例不得低于60%。
四、申報方式
1.申報者認真填寫《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見附件1),并上傳至“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管理平臺”(網址:www.ky.zjedu.gov.cn)。網上填報截至時間為2022年6月30日。
2.申報者提交的書面申報材料必須與上傳至“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管理平臺”的項目保持一致。
五、申報材料
1.《申請書》(見附件1)一式1份紙質版(A4紙雙面打印,左側裝訂)及電子版。《申請書》電子版請以“申報人姓名+項目名稱”命名,同期完成網上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2.《論證活頁》(見附件2)一式5份及電子版。《活頁》電子版請以“項目名稱”命名,《活頁》標題和表中不得出現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的姓名和所在單位名稱等背景信息,否則將作為無效申請,不予參加評審。
3.《單位匯總表》(見附件3,由學院或部門統一提供,個人無需單獨提交)紙質版一式1份及電子版。
請各位申請人將所有紙質版及電子版材料交學院或部門匯總,由科研秘書匯總后以學院或部門為單位于截止日期前統一提交學術事務部。
六、申報截止時間
各單位在認真審核的基礎上,將匯總表和所有申報材料紙質版及電子版于2022年7月1日前交學術事務部。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秦治霞;
聯系電話:座機短號779972/手機短號67828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1-205。
附件3.2022年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申報匯總表.xlsx
學術事務部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