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黨建】關于開展2012年度金融分院黨建優秀學生干部、工作積極分子評選工作的通知
作者:金融分院 來源:金融分院 時間:2013-03-25 瀏覽:
金融分院各學生黨支部、金融街71號: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院學生黨建工作,同時深入推進黨的基礎組織,充分發揮學生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經學院黨總支研究決定,表彰一批在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和實施固本強基工程中涌現出來的黨建優秀學生干部。根據《溫州大學城市學院先進基層黨組織、創新黨支部、優秀教師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學生共產黨員的評選辦法》(黨委〔2008〕10號)的文件精神和溫州大學相關通知,經研究決定,開展2012年度溫州大學城市學院金融分院黨建優秀學生干部、工作積極分子的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金融分院各學生黨支部成員(含中共黨員、預備黨員、入黨積極份子)
金融街71號學生干部
二、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科學發展觀,模范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認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學習態度端正,學習成績優良;努力參與校園文化建設活動;在學習和實踐中具有創新意識和突出表現;在校風學風建設和學生黨建活動中起先鋒模范帶頭作用。
3.能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組織觀念強,自覺參加組織生活和黨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按時繳納黨費,自覺履行黨員義務,堅決服從組織領導,積極完成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4.在迎接本科教學評估工作和學風建設中發揮帶頭作用,學習勤奮,成績突出,組織能力和工作責任感較強,勤勞務實,開拓進取,成績顯著。
5.熱愛黨務工作,求真務實,腳踏實地,埋頭苦干,積極投身于先進性教育活動和固本強基工程的組織指導工作。
三、評選名額
黨建優秀學生干部5名
黨建工作積極分子10名
四、評選程序
1.自薦。學生自薦申報,填寫登記表,并介紹個人情況。2.復核。各學生支部召開支部大會,結合自薦情況和參評條件進行復核。3.審查及聯評。金融街71號負責對推薦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條件者,一經發現取消評優資格,推薦人選報黨總支審查。4.公示。在分院范圍內公示。
五、有關要求
1.加強對評選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按照評選條件和評選名額進行評選,嚴格堅持評選標準和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評選原則,確保評選的質量。
。郵件標題改為“姓名+學生黨支部”。
3.報名表于2013年3月29日周五前上交至9B309處。
4.聯系人:吳老師、婁菲菲同學 653006.
中共溫州大學城市學院金融分院委員會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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